白癜风专业医院长春老人儿子车祸身亡
儿媳拿走10万赔偿金拒不还
[导读]刘某年近70岁,家住二道区英俊镇,平时靠低保生活。2011年7月,她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。刘某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事故方对儿子的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。
13日,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例,家住二道区的老太刘某的儿子因车祸死亡,老人应得赔偿金被儿媳取走,老人告上法院,法院判决儿媳返还老人应得的赔偿金,法院执行1年,儿媳也没还钱,最终法院将儿媳拘留,钱才被返还。
婆婆将儿媳告上法院
刘某年近70岁,家住二道区英俊镇,平时靠低保生活。2011年7月,她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。刘某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事故方对儿子的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。随后,事故责任方支付儿子亲属死亡赔偿金共计10万元,刘某应得到其中的2.6万元。
刘某是死亡赔偿金的申请人,可是她连一分钱也没有拿到,因为赔偿金全都被儿媳邹某领走了。刘某向邹某要钱,可是邹某却一直不给钱。2012年,刘某把邹某告上法院,要求邹某支付给她应得的赔偿金。
判决生效1年儿媳未还钱
二道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,因案情明确,所以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,要求邹某返还刘某2.6万元的赔偿金。判决生效后,邹某一直没有将钱还给刘某,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法官贾树强回忆,执行过程中,法官们多次来到邹某的家和单位,对邹某进行教育,让她主动将这笔钱还给刘某,然而,刘某一直称自己没钱,无法偿还。
法官们通过银行对邹某的账户展开调查发现,她的存款为零,法官们又查邹某的房产发现,邹某名下无房产。法官们向邹某询问赔偿金时,邹某称全部用在了孩子学习和生活上。
贾树强说:
我们对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年多的时间,对方一直不配合,最后,我们只能向上级申请对她采取强制措施了。拘留第二天赔偿金被追回
2013年12月的一天上午,法官又把邹某找到法院,对邹某进行了3个小时的宣教,然而,邹某一直说自己没钱,拒绝把2.6万元还给刘某。
当天15时,法院批准对邹某拘留15天,在调查邹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时发现,她的包里有一本出国旅游的护照和一个存折。邹某被拘留的第二天,邹某的家人和孩子来到法院,将2.6万元赔偿金交到了法院,邹某还向法院写了悔过书。法院因邹某悔过并且上交赔偿金后,对邹某提前解除拘留。
法官们来到刘某家中,把钱直接交到刘某手中,刘某对法官们表示感谢。
■以案说法
拒不执行法院判决
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
贾树强说:
大家都应该遵照法院的判决执行,如果不遵照法院判决执行,将会受到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6项,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。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司法拘留在15天以内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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